我沒想過自己會變成一個上課點名的老師,而且還是在美國。
在前一所學校服務的時候,本系規定:學生在一學期中缺席三次以上,教授有權(並應該)將之逐出班外。
剛開始我沒把這規定當一回事。學生偶爾缺課在所難免,只要最後能達到要求就行了。在大學裏天天點名,把自己弄得像個教官(威權的面孔底下其實是藏不住的無奈),這絕對不是我想塑造的自我形象。
但我錯了。
經過一學期的震撼教育,我發現,「學生偶爾缺課在所難免,只要最後能達到要求就行了」這想當然爾的念頭背後有太多假設,而這些假設在不同的環境裏可不見得存在。例如,總有人相信:不管學生缺了多少課,如果作業寫不出來,作老師的便應設法補救(方法包括重講一次或考前猜題,直接放寬標準則更優)。
因此,系上藉著嚴格的規定同時幫助學生與老師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達成教學目標,此事並非罪惡,在美國的大學校園裏也不是罕見的作法。(也可能是我換了位子也換了腦袋,但由於我教的都是選修課,不但未曾強逼任何人上我的課,而且還常在內心懇求某些學生可不可以不要再來了。)
反正,自從我加入了全系教授點名的行列,教學績效突飛猛進,學生更是習以為常,不疑有他。
只剩兩件事還造成小困擾。那就是,收到學生們請假的 email 時經常來不及把大腦關閉(以致於常常太進入狀況而不智地試圖辨別虛實真假);以及,到了學期中要驅逐缺課過多的學生時由於行動不夠果決明快終致反受其亂。
話說某學期近三分之一處,本人決定依據出席記錄 drop 三位缺課達五次以上的學生(看到沒,我的標準比系上訂的三次足足寬鬆了百分之六十六點七之多,而且我還懶得次次點名)。本來學校授權教授直接行刑,只嘆自己婦人之仁、一念之差,我一一 email 通知三位畢竟交了學費的弟子,希望提供最後一個悔悟自新的機會。為師小小的要求是:把缺課那幾天的指定讀物念了,三天後、周一中午以前,把簡短的心得報告 email 給我便可既往不咎。
潘朵拉的盒子就此開啟。
A 生首先回應。信中說:我不記得自己缺了哪幾天的課,請你把日期寄給我好嗎?
(這封信讓我整個周末陷入前所未有的悔恨情緒。)
B 生到了周日午夜十二點才回信,他說:哦,我周末出城滑雪剛剛回到家,現在才收到你的 email。因為來不及在明天中午寫出作業,請再多給我幾天時間。
C 生則一直下落不明,到了周一中午仍杳無音訊。四小時之後,他終於 email 給我,說:我中午跑到你的辦公室交作業但你不在,我只好走了。到了兩點,我又去找你,你還是不在,所以我只好把作業塞到你門下。不信你可以問隔壁的祕書小姐我是不是真的有來?
屋漏偏逢連夜雨。在萬般沮喪之餘,偏偏讀到我心目中很會當老師的陳文玲《越旅行越裏面》書中這一段:
我在Gomori的家庭雕塑工作坊裡聽見一位醫生抱怨台灣的教育,他說:「在我成長的過程中,老師只在乎鐘走得準不準,不在乎鐘是方的還是圓的。」正因為也是這樣長大的,當我成為一個老師,我知道自己對形狀的關切超過精確,所以告訴學生,「能夠考進研究所,表示你們已經夠準時了,這堂創意課的目的,是讓每個人,包括我在內,慢慢看見自己的模樣。」
這般感人的情懷,如火上加油般,更讓我嚴重懷疑自己欠缺教書的天份,想想乾脆轉業下崗算了。
還好她又說:「春風化雨是一回事,有時候碰上瞎搞亂來的鐘,還是得動手修理到準時。」
我回信給 A 生:Do you really think it’s my responsibility to tell you which classes you missed?
回信給 B 生:I cannot control when my students check email. Can I?
C 生來找我,我請他改找訂定規則的系主任求情去。
結局是三個學生都被 drop。與當初直接處理的結果並無二致,但我卻好像領悟到本來並不想領悟但其實非常重要的道理。這個道理,我到現在仍然沒辦法把它說清楚,但這個經驗卻是本人教學生涯的重要里程碑,寶貴的一課。
viyu
哈哈,不折不扣的沙发!
viyu
三分之一学期就已缺课5次以上,够狠。
箱子
沙發?麻煩您解釋一下。
箱子
我本來是要寫七情鬱結的另外一篇(希望快把七篇寫完也許就再不會有令人鬱結的事),但忽然發現上次寫了一半的這一篇,於是順便翻翻舊帳。
無影無蹤
研究生可能比較自律一些…..
eviany
如果經驗是一樣的話,在留言中寫下沙發應該是要等著看好戲的意思。
箱子
好戲嗎?我剛把全文寫完了。